对法律有过研究的武保明发现,清徐县人民法院的两份拘留决定书都有显著违法的痕迹,甚至到了荒唐的程度
法治周末记者 焦红艳 发自山西清徐
54岁的陈会林和53岁的武保明两位白叟,自2007年被山西省清徐县人民法院连续两次拘留以来,就没有废弃过为自己讨回说法的尽力。
两位老人始终认为,他们之所以被拘,是因为几回去清徐县人民法院徐沟法庭,都看到本该升起的国旗斜掉在地上无人管。三次提醒法庭相干工作人员之后,国旗不仅没有被升起,还给自己引来了祸端。
武保明是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人防办副主任,多年的老党员。看到提示法庭无果,他们拨打了太原市市长热线。之后,2007年8月15日,太原当地一家媒体将此事曝光。
没想到,2007年9月26日至10月25日,清徐县国民法院将武、陈两人持续两次司法扣押,共计30天。
更为甚者,清徐县人民法院的司法拘留决定书上的拘留依据,竟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一部根本不存在的法律。
6月28日,坐在《法治周末》记者对面,武保明说:“之所以被连续拘了两次,是由于第一个15天拘留之后,陈会林身上的伤没好。”
连拘两次
武保明向记者陈说,2007年夏天,他的一位远房亲戚出了工伤事故,四个手指均被斩断。武保明曾经作过审计工作,工作中常常碰到法律问题,所以这位远房亲戚委托他和陈会林一起署理向工厂索赔的案件。
由于对仲裁的成果不满足,案件起诉到法院。
2007年8月2日,陈会林和武保明到清徐县人民法院徐沟法庭办事,无意中看到院里本应依法升起的国旗不仅没有被升起来,甚至还有一半在地上拖着。见到此景,他俩曾三次向法庭指出,但是并没有引起法庭的器重。
“8月8日休庭的时候,法官跟咱们很不耐心地说:国旗的事与本案无关。”陈会林对记者说。
8月14日,陈会林看到国旗仍然斜掉在地上,遂拨打了太原市市长热线电话12345反映此事。8月15日,太原市《生涯晨报》对此事作了报道并刊出了国旗横“躺”在法庭大院的照片。
2007年9月26日,是武保明、陈会林永远无奈忘却的日子。这天,他们俩来到清徐县人民法院,找到院长王利生询问案件的处置情况。院长没有给予明确的答复,只是许诺在几天后的院长办公日上给予回答。
“当时副院长刘志家也在院长办公室,院长说有一些事情我们能够找副院长刘志家。”武保明说。
据武保明说,因为县法院离家比较远,他们想最好能有一个说法再回去。所以他们去了刘志家的办公室。“我们在办公室又谈到国旗的事,刘志家还是说国旗的事与我们无关”。
后来,双方产生肢体抵触。陈会林、武保明被法院拘留。
“陈会林是在清徐县人民法院的楼道里被打的,打人的恰是这家法院的副院长刘志家。”武保明说。
2007年10月10日,本该是他们被拘留15天期满的日子,但是他们不仅没有被开释,反倒又收到了第二份司法拘留决定书。
“陈会林被殴打得伤势重大,15天根本不能痊愈。”武保明以为这是他们被二次拘留的根本起因,比第一次被拘留更荒唐。
武保明说,2007年9月26日是农历的八月十六,陈会林本盘算从法院出来之后去走亲戚,他的车上还装着走亲戚用的礼品。但是没想到,再出去已经是一个月当前的10月25日了。
“在被拘留的30天里,我想给单位打个电话请假,法院都没容许。”武保明说。
6月29日,《法治周末》记者来到清徐县人民法院徐沟法庭,看到国旗高高地飘荡着。记者询问国旗拖地一事,一位姚姓法官只说,旗杆上的绳索曾经在一次雨后被风刮断,“只有几个小时没有升起来”。
谁施暴谁被打
被连拘两次的武保明和陈会林出了监所,就开端走上“讨说法”之路。两人曾向清徐县、太原市、山西省信访局、省人大,甚至国度信访局跟全国人大信访局递交资料,反应情形。
他们的情况得到了多个部分的看重。省信访局就曾发出转办函、省人大也曾发出过两份督办函。
在相关部门的督促和批示下,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组成调查组,对陈、武两人反映的情况进行了调查。
记者看到一份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陈会林、武保明举报清徐县人民法院对其司法拘留等问题的调查报告》,其中,关于2007年9月26日在清徐县人民法院到底发生了什么,有这样的解释:
“陈会林同武保明强前进入刘志家副院长办公室,刘志家副院长筹备离创办公室时,陈会林上前拦阻刘志家副院长出行,同时凌辱、漫骂。进而陈会林、武保明对刘志家副院上进行推打、撕扯。当清徐县人民法院法警郑寨生、李智斌到场劝阻两人的不法行动时,陈会林、武保明依然继承咒骂、推打法警,并将副队长李智斌的衣服撕烂、手背咬伤,后在陆续赶到的法警帮助下,才将两人禁止。陈会林、武保明哄闹清徐县人民法院长达30分钟”。
而武保明对这样的说法并不认同。
“是副院长刘志家抓着陈会林的头发叫他出去,但是陈会林说,你说国旗与我们无关我就是不出去。刘志家叫来了法警,将陈会林拖到办公室门外的楼道上,副院长刘志家对陈会林进行了长达十几分钟的殴打coach2012女王新款目錄。后来他还叫人给陈会林戴上手铐,继续打,直到打累了”。
武保明说看到此景,他拨打了110报警。但这之后他被带进院长王利生办公室并被戴上手铐。
“他们开始说,只要你证明陈会林打刘院长,就放了你;旁边说,只要你证实陈会林骂刘院长就放了你;最后说,只有你证明陈会林和刘院长吵架我们就放了你”。
武保明告知记者,当时他保持要法院改正过错,谢绝作伪证,要持续上访。晚上八点左右他被送进看守所。而扣留决定书竟然是他到了看管所之后,法院才出具的。
如斯司法拘留文书
对法律有过研讨的武保明发明,清徐县人民法院的两份拘留决定书都有显明守法的痕迹,甚至到了荒谬的水平。
武保明给记者出具了两次拘留决定书的原件。
第一次的拘留决定书,给武保明的那份上还有(2007)字第2号的说明,而给陈会林的罗唆空白;在“法院审理(或执行)了什么案件”一栏中,两份决定均为空白;
最为荒诞的是:拘留根据的居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我国有民事、刑事和行政三大诉讼法,但“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却是一部基本不存在的法。
“这是神圣的法律文书,还是该法院特有的天书?像《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这样的毛病,根本不是漏写,这是印制好的格局文书”。
在武保明的提醒下,第二次的拘留决定书的法律依据终于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公民事诉讼法》。但是武保明仍旧认为,这次的拘留决定书还是有明显违法之处。
首先,明明是分辨给与他们两人的两份决定书,但都是(2007)清民初字第867号,违背一文一事的行文标准。
其次,“审理(或履行)什么案件”中,法律划定必需划掉一个,给陈会林的决议书划掉了“或执行”,但给武保明的却不明白是在审理仍是执行某案件。
两次决定书中都明确规定:被拘留人有向上级法院申请复议的权力。“但是关于第一次的拘留决定书,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到当初都没有给出复议决定。对第二次拘留的复议决定我们认为是错误的。我们希望太原市中院作出第一份复议决定书并纠正第二次的决定错误,但是至今没有结果。”武保明说。
二次拘留真正理由之惑
在第二次拘留的理由上,武保明两人也认为有问题。这次的理由是:清徐县人民法院认为,原告并没有委托武保明和陈会林两人为其诉讼代理人,两人伪造委托手续、妨碍了民事诉讼,烦扰了人民法院的畸形工作。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陈会林、武保明举报清徐县人民法院对其司法拘留等问题的调查报告》中,认为委托书是伪造的:“武保明擅自找人填写了特殊授权委托书。调查组于2009年2月18日调查问问其是谁填写的受权委托书时,武保明拒绝向调查组供给,并以‘无可告诉’拒绝,但武保明确认,‘授权委托书内容是其余人写的,签字和手印均不是王惯花(原告母亲―――编者注)和刘建冰(原告―――编者注)签字和手印’。”另外,在中院的调查报告中有这样的文字:本案中所有委托手续全是申请人武保明伪造的。
对此,武保明的解释是,因为本人和原告的寓居地离得比拟远,原告来一次不轻易。“而且原告出工伤事变的时候,还是个未成年人,是被告的父母委托的,他们都不怎么识字。所以在第一次委托他们代办的时候,就给了多份有签字和手印的空缺委托书。但是这些委托书都是写在B5纸上,到法院的时候法官说委托书要写在A4纸上。所以我又照着在A4纸上写了一份儿,同时把委托书的原件也留在了法院。后来中院的考察讲演说委托书是捏造的,实在是疏忽了我还留了原件在法院。不然,法院怎么可能给立案呢?”武保明说。
“既然法院说了,全是武保明伪造的,还二次拘留我干吗?”陈会林说。
2010年6月29日,《法治周末》记者来到清徐县人民法院采访。记者生机当年出具拘留决定书的工作人员解释一下司法拘留决定书上的诸多问题。该院研究室的董副主任推托太原市中院已经作了调查并出具了呈文,让记者去中院采访。
记者表现,既然当年是县法院拘留人,还是盼望经手这件事件的职员说明一下:到底是因为什么案件拘留,假如拘留决定书上连详细在审理或者执行什么案件都没有阐明的话,法院有没有权利拘留人。然而直到截稿为止,记者都没有接到清徐县法院的回复。
记者在徐沟法庭采访时,愿望能见见破案的工作人员,讯问一下当年武保明有没有委托书,法院有没有对委托书的虚实作过审核。姚法官坚持让记者等庭长来了再说,但是始终到10点钟,记者都没有见到庭长。
目前对于此事的最新进展是,太原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局于2010年6月3日对山西省人大常委会信访局的两份督办函进行了回复。在这份名为《关于陈会林、武保明二人反映清徐县人民法院情况对其进行司法拘留等问题的情况报告》中汇报了调查论断:陈会林反映2007年8月14日清徐县人民法院徐沟法庭楼前国旗局部拖在地上的问题情况属实。
武保明告诉记者,他曾在2009年的春节前夕,带着十多少岁的双胞胎儿子到北京天安门广场上看升旗。“我想让他们晓得国旗代表着什么,让他们领会国旗升起来的那种肃穆。”
起源:法治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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